三、关于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引导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房管部门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对物管部门的审批、管理等职责,对于不尽责的物业应采取更换或直接吊销资质的方式加强监管。同时,建立公安、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和信息通报机制,如小区停车位的数量、防火间距等要提前规划。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房管部门可将物管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和资质评定,形成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是把好关口,创新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对物业服务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审核,把物业管理提请介入作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对于公共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通道缺少(有消防登高作业面的必须做好标识)的小区或办公楼,不得委托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移交手续时,要将消防设施器材纳入进去,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责任。要将涉及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道路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公共维修资金范畴,解决物管企业收钱难、用钱难的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工作的优势,利用宣传栏、张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向广大业主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要规劝居民自行清理楼道杂物,坚决杜绝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夜间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和登高作业面现象,建立良性的居民防火工作机制,进而提高广大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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