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网讯:4月28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公安消防大队“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接到市民投诉举报电话,位于和田市315国道旁的和田市兴隆彩钢建材厂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接到举报电话后,和田市公安消防大队立即派出监督执法人员前往核查。通过核查,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和田市兴隆彩钢建材厂加工厂房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严重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该加工厂发生火灾,极易导致火势向居民住宅蔓延,从而引发重特大甚至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针对和田市兴隆彩钢建材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为严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即对其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严肃处理,并责令其立即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坚决避免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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