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用气器具使用注意事项
1.应使用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提供的合格用气器具,标识气质为液化石油气,以免发生异常及事故。
2.用气器具在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要"火等气",不要用钢瓶角阀代替炉灶开关; 用气器具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钢瓶角阀。
3.用气器具在使用时,要有人看守,防止水质物溢出,浇灭火焰,造成液化气泄漏事故。
4.发现用气器具、钢瓶及连接部位出现液化石油气泄漏(有异味)时,要立即关闭钢瓶角阀、打开门窗通风散气;维持室内所有电器开关现状,此时不要开关灯、开关电器、打电话,应到室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报警。
5.发现用气器具点不着火,不要私自修理,严禁私自放气,须立即与专业维修单位或销售网点专业人员联系处理。
6.发生火灾,应立即用浸湿的毛巾把钢瓶角阀关闭,并将钢瓶转移至室外空旷处,拨打119火灾报警。已购买保险的用户,须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与销售网点联系。
7.如果打火两次以上没有点着火,要停止打火两分钟以上,等泄漏的气体散去再尝试点火。切记不要开排风扇,这时开启排风扇,空气中充斥的高浓度混合气体,遇到火花就会发生爆炸。
8.在使用液化气过程中,如果发现锅被熏黑了,或者火焰发红、发黄,表明这时候液化石油气和空气的比例可能不合适,需要调整风门,使火焰呈蓝色。
9.气瓶间和设备操作间应有良好自然通风,并配备数量不少于2个的8kg装干粉灭火器。
八、禁止事项
1.钢瓶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严禁放在地上滚运,随意敲击,防止损坏发生危险。
2.钢瓶必须角阀向上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和倒立使用。
3.严禁用胶管在钢瓶间导气。
4.严禁用明火试漏。
5.严禁倾倒残液。
6.严禁私自拆卸、维修钢瓶角阀。
7.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
8.严禁在同一房间使用煤炉等其他明火。
9.严禁在计量表、开关阀门、蒸发器、瓶库等液化石油气设施专用房间内居住和办公,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10.严禁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气瓶、灶具、胶管、减压器等液化石油气设施设备。
11.严禁私自对灶具、减压器本体进行维修。
12.严禁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
13.严禁将液化石油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接地导线使用。
14.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管道液化石油气设备设施。
15.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泄露现场用明火,开关电器,拨打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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