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网讯: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沿街小店面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小店面房,另外,随着城市交通建设的不断改善,沿道路两侧的建筑,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小店面房,这些小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
一、沿街小店面房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住宅底部设置的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依据江苏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小型商业用房是指用防火分隔墙分隔的两三层高的独立商业单元。不论是附设在住宅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还是小型商业用房,其消防安全要求有所不同,但作为沿街小店面房,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其在消防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滋生了“三合一”场所。沿街小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二、三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经营、储存、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降低了商业单元的耐火等级。沿街小店面房首层层高一般在4.5米以上,在改造装修过程中,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该商业单元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忽视了消防设施的配套完善。对于首层层高超过4.5米的沿街小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沿街小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业主一般仅增设一部敞开楼梯,对于因加设夹层,使夹层、上层建筑面积之和超过300平方米及超过三层的单元,明显缺少一个安全出口。对于大多数沿街用房来说,由于受到城市规划和管理的局限,很难做到再增设安全出口,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影响火场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