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我国的消防事业包括消防科技和器材产业等都有大幅度的进步。但是,我们的发展还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不能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面对大规模的石油化工火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高层建筑和大空间建筑火灾、地铁和地下街火灾,现有的消防无论是技术与知识,还是装备与能力均感力不从心。我们必须奋发图强,迎头赶上,研究确立更为适合市场经济的消防产业的经营理念,明确消防产业的发展方向,建立更加完善的消防体制,加速消防产业的改造、整合,以适应新世纪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我的调查,与搜寻资料,我觉得应从如下几方面努力:
一、制定现代化的消防规划,加强城市消防基础建设。
由于城市的特点之一是非常集中,是政治经济科学技术中心,发生火灾,往往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多,政治影响大,给居民带来灾难,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制定新时期消防规划,加强城市消防基础建设是新世纪消防产业发展的首要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造、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的规定及城市规划法第十五条规定,结合本地城市的实际情况,对消防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作出统筹规划,积极加以解决。对城区的棚户区,城区设置的集市贸易市场等地域,消防设施简陋、消防通道阻塞、水源缺乏及因城市规模扩大、原有消防基础设施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要作为重点,进行调整解决。
二、消防管理的社会化和法制化将要进一步发展。
按照依法治国的方针,建筑防火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一方面适应依法强化城市消防工作的需要,以国家现有的消防法规为依据,针对深化改革和生产发展,新形势中出现的问题,制订一些地方性消防规章。另一方面要深入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把城市消防工作真正建立在法治化、规范化的基础上。消防管理不仅要覆盖各个地区和千家万户,而且要深入到各种性质和类型的企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以及对外经贸合作交流等涉外活动中。在对外进一步开放,各种国际交往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我国消防管理的社会化将与国际社会发生更加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加入WTO之后,更是如此。为此,注视国际消防动态,了解外国消防法规和消防管理,研究解决涉外消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我国各个开放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消防管理的社会化与法制化是不可分割的,我国消防工作要进一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各种消防法规的制订和修订,消防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消防法制队伍的建设等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从而为消防产业的有序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