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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市面上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屡禁不止?

   日期:2013-04-26     浏览:768    

4、产品标志标识使用不到位。

按国家规定,强制性认证和型式认可产品在出厂之后,必须贴有3C认证标志或型式认可标志。同时,按国家关于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的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等三类产品必须加贴“身份证”标识,并将销售、流通情况及时录入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但从近期市场抽检情况来看,执行情况很不理想,许多工程项目中的消防产品未张贴认证、认可标志,“身份证”标识更是使用较少。导致大部分产品无法从产品本身确认生产厂家和相关信息。

5、工程设计与产品实际选用相脱节。

部分设计单位在进行项目设计时,单纯从满足建设方的要求和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出发,未能充分考虑到设计选用消防产品的实际情况,往往导致设计的一些产品无相关企业生产或生产企业非常少,给产品购买选用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部分设计人员对产品情况掌握不够,在一些设计方案中设计所谓的“甲级卷帘”、“甲级防火玻璃”等实际不存在的消防产品。在项目设计结束后正式施工前,不能与施工单位进行很好的技术交底,对设计的相关产品不能进行详细说明,导致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消防产品与设计功能不能完全一致。

6、产品现场安装不规范。

由于消防产品的特殊性,许多产品都需要在施工现场合理、正确的安装才能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目前许多工程项目的安装人员责任心不强、技术知识缺乏,不能严格按照产品施工工艺进行安装,严重影响了产品的正常使用。比如防火涂料,不同生产厂家、不同耐火极限要求的防火涂料在涂刷厚度和涂刷方法上均有不同的要求。但现场施工涂刷时,往往由于缺乏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人员不按照产品说明书来进行施工,有的涂层厚度不够,有的涂刷明显不均匀,严重影响了涂料的防火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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