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湖北襄阳“4.14”火灾事故教训,深化火灾防控工作,4月16日,顺庆消防大队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组在对顺庆区新建牌坊湾村一家具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家具厂灭火器配置不符合标准。该家具厂主要生产家具、办公用品等,有生产车间、库房1200平方米,生产、生活区域没有完全分开,且厂区内灭火器配置不够,如果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厂区及周边住户的消防安全。为此,消防监督执法干警耐心向该场所负责人详细宣讲了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当即责令该场所负责人进行整改。随后,大队监督人员通知该厂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大队接受询问,大队对该家具厂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证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家具厂作出了罚款六千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该家具厂负责人王某已前往商业银行缴纳罚款,该场所正在积极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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