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说法:
一、关于消防车道
1、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置环形的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当设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可沿一条长边布置消防车道。
2、尽头式的消防车道,其回车场地一般小于15×15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消防车道的内则转弯半径可利用(14m-道宽)的方法进行校核。
3、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
4、消防车道应合理布置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相冲突。
二、关于登高立面
1、高层的塔式建筑可留1/4周边作为消防登高立面,其他高层建筑至少应留有一长边,消防登高立面应有楼梯间或住户的室内阳台、主窗。
2、若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大于5m,且进深不大于4m仍可作为消防登高面。
3、消防登高立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三、关于登高车的操作场地
1、登高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应在其登高面一侧整边布置8m宽的登高场地。
2、上述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在其登高面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登高场地。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8m(长×宽),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
3、设有坡道的登高场地,其坡道不应大于15%。
4、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和作业。
第五种说法:
3.1 消防车道
3.1.1 多层住宅的居住区、小区内宜设消防车道,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3.1.2 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高层商住楼、一类高层住宅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二类高层住宅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布置消防车道。
3.1.3 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地。
注:多层住宅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2m×12m;
二类高层住宅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5m×15m;
一类高层住宅及高层商住楼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8m×18m。
3.1.4 联体的住宅群,当一个方向沿街的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净宽不得小于1.2m(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3.1.5 消防车道可结合绿化一并设计,但路基应能承受消防车的荷载,路面应确保消防车的通行。
3.2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
3.2.1 高层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长度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3.2.2 高层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长度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2.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阳台、窗或公用楼梯;商住楼应在此范围内设有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3.2.4 消防登高面一侧不应设置不可开启的窗栅,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3.2.5 消防登高面一侧不宜布置裙房,当布置裙房时,其进深不应大于4m,高度不应影响消防车的登高施救。
3.2.6 消防登高面一侧可利用消防车道作为消防登高场地,车道两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 m与车道标高相同的夯实地面,车道内边距住宅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宜超过12m(参考图二);当利用消防车道作为消防登高场地有困难时,消防登高面一侧也可结合消防车道设置不少于一块的夯实地面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面积不应小于15m×8m(参考图三)。
3.2.7消防登高场地的纵向坡度应控制在8%以内。
3.2.8 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网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