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消防设施不健全。加工企业不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小型加工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库房部分租用当地居民住宅,这些房屋不符合建筑耐火等级,没有进行防火分隔。投入生产时,既没有固定消防设施也没有增加消防水源,使企业先天不足,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各企业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济于形式,只做表面文章,只要单位效益,不要企业安全。个别企业对制度的检查落实只能做到制度上墙,口头落实。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只做表面文章。
三是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有待提高。小型加工企业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消防安全工作。企业员工大部分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自防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该怎样进行火灾的扑救、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不能正确使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