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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行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制度

   日期:2013-04-15     来源:慧聪消防网    浏览:405    
核心提示:013年1月1日起,国家对依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今后,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1日至30日,北京市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可向消防部门申请考核认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颁布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2013年1月1日起,国家对依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

北京市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原则上在每年第四季度举行一次。第一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试时间预计在2014年10月。针对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前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北京市消防部门规定可以通过考核认定的办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认定于2013年4月1日至30日开展一次,暂不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核认定工作。

据了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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