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报道:前日,海盐消防大队监督员对辖区内位于武原街道绮园商业街的元一靓汤餐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餐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根据相关法律,检查人员随即责令该餐厅停业,并处罚款3万元。
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查看和询问了解到,该餐厅的建筑共一层,面积为360平方米,员工14人,于2012年12月22日开始营业。营业前并未申报消防设计审核,也未在工程竣工合格7天内报消防部门进行验收,更未在营业前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
消防监督人员当即对该餐厅店长进行教育,讲明了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责令该餐厅停业,并处罚款3万元,要求该餐厅向消防大队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
经过大队监督人员宣传教育后,该餐厅店长认识到自己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并表示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真正重视消防安全,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