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全面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到2015年底,乡镇志愿消防队、火灾高危单位和其他人员密集、性质重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建设率将达到100%。
山东各地将切实摸清除应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之外的其他乡镇、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火灾高危单位和其他人员密集、性质重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制定建设进度。到2013年底、2014年底、2015年底,乡镇志愿消防队、火灾高危单位和其他人员密集、性质重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建设率分别达到40%、70%、100%。其中,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志愿消防队建设率分别达到10%、20%、30%。志愿消防队伍将在预防和扑救火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山东各级公安、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将协调配合,推动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行业、系统单位的监管和指导,优先做好火灾高危单位和其他人员密集、性质重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