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789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313房间
项目编号:GRZCGK 2013-0045#
工程名称:广饶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消防系统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广饶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消防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部消防工程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投标人不得对其分解后响应。
计划投资:约1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地点:广饶县境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年检);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所报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资质;
(三)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2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及验证申请表、广饶县外企业须提供进广饶县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市清欠办(或广饶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至3月13日【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313室
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监督单位: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