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我中心就 2013年2月26日发布的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3-2014年国产消防器材协议供货资格项目(二)(采购编号:GPCGD132143FG019F)的招标文件内容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
1.P6:包12:删除“限价3.8万元以内。”
2.P11:包98:删除“限价3万元以内。”
3.P10:包84-87:将“含快速接口”更改为“含满足压力要求的铜质接口”。
4.P3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的符合性审查增加第7条:“7、评委一致认为所投产品价格未高于同类产品市场价。”。
5. P3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的第3条:“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防爆合格证书或样品的,已按要求提供。”修改为“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防爆合格证书或样品的,已按要求提供有效报告或证书,且每个包组按要求提供独立完整样品。”
二、更正日期: 2013年3月1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在签收处签字盖章,回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0-83301107)
三、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