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张家口市桥东区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对未经消防备案擅自进行装修的哥之弟服装店依法进行了处罚。
消防监督人员在对该服装店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未经消防部门审核私自开工进行装修,屋内装修材料杂乱堆放,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监督员要求工人立即停止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依法对该服装店进行处罚。
当监督员询问负责人为什么在装修前不报消防部门审批时,该服装店负责人竟说:“我根本不知道装修需要报审”。监督员对其详细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然后告知该服装店负责人尽快到消防部门进行报审补办相关消防手续、待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再次装修。
服装店负责人知道了擅自装修的严重后果表示,一定配合消防部门工作,立即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