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大面积建筑的增多,建筑消防安全引人关注。一些建筑单位虽按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但由于专业知识不足、安全意识薄弱,有的单位在设施日常管理和后期投入上比较薄弱,擅自关闭、停用、遮挡或拆除设施,对故障维修不及时等情况时有发生。因消防设施停用或存在隐患,今年以来就处罚154起。
为建立长效管理,有效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消防部门开辟监管新途径,提倡引入中介服务,把好维护保养关。消防部门要求,各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多产权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都要与消防维保服务中介机构签订维保协议,由维保中介机构定期上门检修,优化机器性能,及时修复故障,中介服务公司必须拥有省建工局核发的专业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