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火检测方案
一、电检工作程序
1、双方首先签订“电气防火检测约定书”。
2、通知客户在正是检测前1小时给用电设备通电运行。
3、需要受检单位委派两名熟悉本单位用电设备的专业人员配合,按照约定的检测范围和项目进行现场检测,按规范的格式进行检测数据记录,记录经双方审核签字后生效。
4、工程师根据检测记录和技术规范写“检测报告”。详细说明检测结果及建议。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检测方,一份交防火监督处,一份检测方存档。
5、检测完成后七日之内出示《消防电气防火检测报告》。
6、送检测报告的同时收取检测费,受检方如果需要复检,费用为初检的30%。
二、电气防火检测主要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电气防火管理规范,按照深圳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00-6-26批准、2000-10-014实施的《深圳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1/065-2000)和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进行检测。
为能切实保证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我公司采用现代化科技一起设备进行即时性电气防火检测,提供检测报告,指出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一级消除这些隐患的整改建议。从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
1、配电设备
2、配电箱
3、线路敷设
4、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
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一、消防设施检修工作程序:
1、消防设施检测约定书填写,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受检单位和检测单位各持一份。
2、受检单位需提供全部有关受检项目《消防审核意向书》复印件一份。
3、受检单位及检测单位双方商定,安排检测日期。
4、检测前,受检单位应组织好各受检系统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系统情况介绍,检测中,受检单位有关负责人员须在场,配合检测技术人员工作。
5、检测工作结束,主检技术人员应向受检单位通报检测情况,对有疑议的项目,主检技术人员可决定当时复检。
6、主检技术人员组织检测员根据各系统检测的原始记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写《检测报告》,经检测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签发检测报告。
7、受检单位领取检测报告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有关资料及原始记录,由检测单位存档。
二、消防设施检测主要内容
1、依据国家相关(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消防设施检测。
2、具体检测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5)、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
三、消防检测收费标准
我公司依据《深圳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消防局办字(1996)135号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测的通知,参照深圳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根据贵单位的实际检测面积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