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下午,舒城县阙店派出所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阙店乡叶畈村山头组有火灾。所里民警、消防大队官兵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时看到该栋房屋顶部冒着滚滚浓烟,第一时间组织疏散周围群众,并联系电力部门暂停附近供电。
据民警了解,现场内房屋堆满了柴草、木板、锯末等易燃物品。消防队官兵立即采用消防器材抽水机从附近引来水源,“堵截”火势蔓延,同时,民警组织群众将周边的零星着火点扑灭,参战同志经过半个小时英勇战斗,最将扑灭这场火灾。
火灾扑灭后,民警和消防官兵对现场进行彻底清查,确保不发生二次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