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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维护消防设施 人人有责

   日期:2012-12-07     来源:闽西新闻网    作者:小丫    浏览:440    
核心提示:长期以来,岩城市区不少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不少物业公司擅自将消防设施“化整为零”进行所谓的保管。殊不知,这种行为却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长期以来,岩城市区不少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不少物业公司擅自将消防设施“化整为零”进行所谓的保管。殊不知,这种行为却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龙岩消防"96119"举报投诉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新罗区莲东片区经济适用房A区、B区室内消火栓没有水带、没有手轮开关,消防设施不完善。次日,新罗消防监督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实,发现小区配备有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但是一层多个室内消火栓箱内水带配件缺失。

    经调查了解,是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擅自将一层消火栓箱内的设施集中存放在C区10幢第一层杂物间间内。消防监督员对物业人员进行了一番教育,并当即填写《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物业公司限期进行改正,全面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

    小区室内消火栓的水带、水枪、手轮等固定消防设施却被强制“拆迁”,被迫“离家”。也许,在物业公司看来,小区内的水带、水枪等就是摆设,小区很少会发生火灾的,很少能派上用场的。集中储存,既可以防止其被偷窃及被破坏,又可以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再恢复“健康状态”。殊不知,一场场大火往往就是因为在关键时候缺少一盘水带、丢失一把水枪、消火栓损坏无法正常使用,而酿成了大难。

    为此,不少市民呼吁,应自觉维护消防设施。物业管理公司及其社会单位管理人,应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真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相关部门也应积极主动发挥作用,尽全力完善消防设施;同时,消防、建设等部门加强联动,多管齐下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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