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委会具体负责、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近日,市政府在印发的《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业和农村发展重点专项规划》(渝府发[2011]75)中,专门对“十二五”期间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农村防火防灾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完善消防组织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
一、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消防设施。规划、交通、水利、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建设,将农村消防通道纳入公路“村村通”建设,将农村消防水源纳入农业灌溉等水利设施建设,将农村消防安全整治纳入巴渝新居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内容,实现农村消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达到《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
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各级党委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将本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列为成员单位,促进农村消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部署、同开展、同考核。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在农村地区推广消防工作“三员”长效工作机制,延伸消防工作服务网络,推动全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应配置1-2名消防专管员,每个村配备1名消防督导员、每个村小组配备1名消防管理员、每个居民集中居住点配备1名消防宣传员,全市农村火灾和居民家庭火灾实现大幅下降。
三、建立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提档升级,政府兼职消防队要完善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配备和站房的建设,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全国和市级重点镇、建成区面积超过五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乡镇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要建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进一步完善村志愿消防队建设,配齐配全消防摩托车、手台机动泵等灭火救援装备,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百村推进”工程中的所有示范村、推进村要建成配备有消防摩托车等灭火装备的村志愿消防队;其余行政村要建成配备有手台机动泵等灭火装备的村志愿消防队。
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农村地区消防宣传要做到“八个一”,即制定一套消防安全教育、自治联防制度与村民防火公约;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在行政村人员集中场所建立一个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在集市、场镇设置一块(个)消防宣传栏(牌)、橱窗;每年农忙、火灾多发时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在每部片片头播放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片;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