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推进江津全区“清剿火患”行动,江津区发动区消防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及辖区派出所,对江津区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彻底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保持在建工地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规范在建工地临时建筑。检查组要求各建设工地严禁采用彩钢板夹泡沫搭建员工集体宿舍,禁止在施工区搭建木质简易工棚住人。对旧有类似板房和木质简易工棚,检查组依法对其实施临时查封措施,限期予以拆除。
二是加强在建工地员工宿舍管理。检查组每检查一个施工工地,都要求施工单位对灭火设施、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对检查发现个别民工宿舍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存在违章用火等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要求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并结合实际对工地民工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要求他们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注重生活、生产用火、用电细节,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是加大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行为查处。首先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电,严禁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对实需明火作业的,要求各建设工地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必要防范措施;其次提醒建筑工地应该严格控制、管理火源,燃着的火炉要有人看管,不准使用汽油、煤油引火,火炉附近不得堆放可燃物,炉灰要倒到安全地点,并用水将余火浇灭。同时教育员工吸烟时,烟头和火柴梗要放进有水的盆里,不要随地乱丢,更不要躺在床上吸烟。
全区“清剿火患”战役开展以来,江津区已经查封在建工地员工临时集体宿舍50余栋,拘留在建工地违反规定电焊作业人员24人,彻底杜绝了江津全区建设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