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全面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彻底整治巫溪县裕宁商城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消除火灾造成的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确保巫溪县裕宁商城消防绝对安全,根据巫溪县委县政府一部署,结合裕宁商城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工作进程,12月21日晚上,巫溪县人民政府召开清剿火患新闻发布会暨裕宁商城整治动员部署会。巫溪县建委、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安监局、市政局、房管所、供电公司、宁河街道办、广场社区、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及裕宁商城全体业主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黄亚军主持。
会上,首先县消防大队黄亚军大队长代表巫溪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通报了目前全县“清剿火患”战役的进展情况及近两个月来取得的工作成效。
随后,县消防大队黄亚军大队长宣布了选举裕宁商城业主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全体业主现场进行了民主投票选举,并对选举结果进行了公布。接着,副大队长蒋为宣读了县政府关于裕宁商城火灾隐患整治行动的文件和通告,并组织全体业主在裕宁商城防火公约上进行签字。
会上,广场社区、宁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明确了清剿裕宁商城火灾隐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体业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搞好配合,确保此次裕宁商城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取得良好实效。
期间,宁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与县公安局党委成员、政治处余国华主任签订了裕宁商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
最后,余国华主任就裕宁商城火灾隐患整治行动作了动员和部署,余主任详细介绍了裕宁商城基本情况,明确了整治裕宁商城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措施,对裕宁商城整治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主体建筑内疏散楼梯间设置的室内消火栓必须完好有效,相应器材必须配置齐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乱开门窗洞孔破坏防火防烟分区;二是商城内严禁超线超占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摆摊设点;商城内所有摊位必须配置一具干粉灭火器,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还要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是凡是在裕宁商场内进行商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动纠正占道经营、堵塞通道、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明火等违法行为,在县政府全面启动清剿裕宁商城火患行动后,对仍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对拒绝、干扰、阻碍整治工作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该拘留的要拘留,该关停要关停。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商城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煮饭、烤火、烫衣服的一律行政拘留;四是物业管理委员会要经常检查商城内的用火用电情况,定时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制定裕宁商城防火公约,根据需要定期定时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并适时组织消防疏散逃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