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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召开《纲要》创建试点单位经验交流会(图)

   日期:2012-11-27     来源:重庆消防网    作者:消防天下网    浏览:234    
核心提示: 本网讯 5月30日下午,涪陵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创建试点经验交流会在区消防支队召开。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教委

      本网讯 5月30日下午,涪陵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创建试点经验交流会在区消防支队召开。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教委等7家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和12家创建试点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消防支队政委王波主持。
  会上,消防支队支队长谢贤江首先对《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各部门、单位的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宣读了《纲要》的考评细则。
  随后,各创建试点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自由发言,针对《纲要》创建试点进行了积极讨论,就创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交流中,各部门代表也纷纷谏言献策,教委代表以学校为例,通过横向、纵向比较,综合分析,他对创建试点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希望继续巩固宣传效果、注重实践;二是希望通过交流,解决一些职能部门之间的“冲突”,达到共同促进的作用;三是希望多在学校开展应急疏散和逃生演练,并注重演练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讨论结束后,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何金华代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各部门、单位代表对创建试点工作的谏言表示感谢,并就2012年《纲要》创建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他指出,近年来,我区的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并用四句话高度概括了我区当前的消防格局:“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之处:一是整体社会意识总还较淡薄,还有一部分社会成员没有承担好责任与义务;二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度还未很好落实,违章作业、经营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隐患仍未根治,防火任务依旧十分艰巨。
  最后,何金华副主任作了三点强调,一、各部门、单位在创建试点中,一定要坚持“教育为本、宣传先行”的原则,建立“行业抓、抓行业”的宣传格局。二、在宣传中,一定要坚持经常性、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使人人都能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特别是教育部门,更应加强对学生消防素质教育,可以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让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进而让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三、在创建方面,要坚持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结合“四大行动”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大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积极倾听创建试点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希望通过一个时期的不懈努力,争取使我区整体的消防安全素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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