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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人民政府出台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日期:2012-11-27     来源:重庆消防网    作者:消防天下网    浏览:380    
核心提示: 本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推广“清剿火患”战役先进经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健全

      本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推广“清剿火患”战役先进经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城乡火灾防控体系,近日,江北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江北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意见》全面总结了“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取得的成绩。《意见》指出,“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镇、街道以社区和村为基本单元,逐一划分排查网格,逐一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对整治重点建筑、单位或场所进行全面摸排,采取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的方式,为每一栋建筑、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场所建立“户口档案”,逐一明确隐患整改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实行火灾隐患“户籍化”管理,使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大幅度改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投入,从人、财、物和政策上大力支持。
  《意见》要求各单位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街道、镇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社区、村屯、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社区、村屯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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