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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支队四个加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日期:2012-11-27     来源:重庆消防网    作者:消防天下网    浏览:250    
核心提示: 本网讯 为切实有效加强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

     本网讯 为切实有效加强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江津支队开拓思路、严密部署、果断行动,采取四个加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排查力度。江津支队积极联合安监、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和“三合一”场所等行业和领域进行排查,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当场督促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积极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切实强化火灾隐患舆论监督,发动社会单位全面查改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问题,支队逐一登记,及时核查,果断处理,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在专项行动过程中,江津支队坚持“全面整治、重点突破”对策,针对高层、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问题。针对易燃易爆单位,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生产装置和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道路、消防水源和固定消防设施、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不健全或年久失修等问题。针对消防产品,重点整治消防产品使用、生产、销售领域,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消防产品质量。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执法力度。支队对排查出的和群众举报查实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梳理,按照一般火灾隐患即查即治,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集中整治的思路和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绝不手软。凡单位、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凡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共聚集场所,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四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支队积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广泛普及全面消防知识。定期组织社会单位开展灭火疏散演练,讲授疏散逃生技能,提高公众防灾避险能力。通过宣传,实现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了解消防常识,人人提高防范能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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