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消防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重庆市大渡口区立足实际,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逐步在全区形成了政府宏观主导、镇街全面监管、公安派出所依法监督、村、社区具体负责、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网络。
一、政府宏观主导。支队多次提请政府下发专项文件,协同政府组织联合检查小组,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防控体系,使辖区单位“四个能力”有新提升,消防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有新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有新提升,全面消除各类隐患,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镇街全面监管。镇街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成立了由镇街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安监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重大节日和活动由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督促整改不安全因素,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同时,通过与各村、居委会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积极落实村、社区领导分片包干、联合督办、派驻指导的责任制度,做到行政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公安派出所依法监督。全区公安派出所建立了消防办公室,设立了专兼职消防民警,健全了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统一了消防文书档案。明确了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促使派出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全区公安派出所结合警务下村、社,大力开展“零火灾村”“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在辖区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和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四、村、社区具体负责。全区所有村、社区成立由村支书或社区主任负责,治保主任、村、居民小组长参加的消防工作组,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村、居民防火公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奖惩规定,坚持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季度讲评、年度考核制度。每天由村、社区治安巡逻队负责巡查,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每月由村、社区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对各家各户及企业、商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消防支队或公安派出所依法督促整改。
五、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在区消防支队的组织下,全区成立了由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业主委员会成员及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三员”,即每个社区明确一名社区消防督导员,每个居民小区聘任一名小区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居住建筑聘任一名楼栋消防宣传员(以下简称“三员”),所有“三员”成员均接受过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具备一定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全区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后,“三员”工作者自发组织,将全区42名社区消防督导员、64名小区消防管理员、242名楼栋消防宣传员编入“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第四级网格,把全区42个社区、64个小区、242栋高层建筑、约10万户居民家庭纳入消防检查和宣传服务对象,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自觉参与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专项开展以来,全区“三员”工作者共开展进店入户宣传2万余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4.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8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