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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政府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日期:2012-11-27     来源:重庆消防网    作者:消防天下网    浏览:440    
核心提示: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务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加强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确保火灾形势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务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加强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按照市政府《关于全市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2012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全县消防工作实际,近日,巫溪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出台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对对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意见》指出,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消防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网格化、制度化、规范化。
  《意见》以落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完善组织架构,健全工作制度,着力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基层消防管理网格,确保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按照“一网多级、一级多网、一格多点”的要求,细分单元,联格成网。全县32个乡镇、街道作为大网格,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牵头,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等工作人员参与,统揽本机消防工作;全县38个社区和292个村作为中网格,由社区、村负责人牵头,社区、村等工作人员及社区民警参与,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工作;在中网格内依据城区道路、居民楼院、村组、社会单位,合理划分出责任片区作为小网格,由社区、行政村派驻专门人员牵头,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居民楼长、消防志愿者等合力开展消防工作。
  《意见》围绕网格管理,逐级明责,联动负责,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综治部门、消防办、安监办、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及社会单位工作职责。同时,《意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规范制定了逐级分包、联防联治、定期检查、隐患处理、联席会议、宣传服务、信息报告等七项制度。
  《意见》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监管、协调、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具体落实;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要对全县消防重点单位进行清理,分级建档,落实监管责任人,悬挂“消防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牌”,并报同级安监部门备案;三是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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