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和市防火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7月11日上午,县政府在消防大队召开全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潘万镪出席并进行动员讲话,副大队长汪刚宣读方案,会议由大队教导员程崇文主持。全县28个乡镇,县属教委、公安、安监等部门分管领导参会。
会上,副大队长汪刚宣读了忠县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大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并宣读了组织领导机构,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还对各乡镇和各部门职责分工业进行了明确。
最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潘万镪同志代表县政府对此项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充分发动。当前正值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初期阶段,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深化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消防工作基础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的有力举措。各乡镇、县属各部门要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落实,实行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通过开展培训、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等形式,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县教委、民政、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行业实际,科学研究谋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二是预警监督,分类管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要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定期统计分析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对社会单位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红色表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差”,黄色表示“一般”,绿色表示“好”)。对出现红色预警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连续两次出现红色预警的单位,要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措施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三是便民利民,稳步推进。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服务,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消防政策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发送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等提醒信息。同时,消防大队要定期组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四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行业管理职能作用,从政策引导、资源配置等环节,鼓励和支持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将“户籍化”管理实施情况纳入本系统、本行业单位资质及诚信管理内容,逐步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长效机制,并逐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从今年开始,县政府将每年组织对各行业、各部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和考核,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