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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政府出台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日期:2012-11-27     来源:重庆消防网    作者:消防天下网    浏览:308    
核心提示: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十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意见》,忠县政府结合公安部等五部委和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全县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以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指针,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群防群治、综合促管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在全县所有乡镇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三级网格,城乡火灾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为单位,乡镇为基本单元,分层次划分“大、中、小”三级网格,即以乡镇行政辖区为“大网格”,以社区、村为“中网格”,以居民小区(楼院)、村(居)民小组为“小网格”,将辖区所有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方案明确了日常工作,一是开展经常化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三是开展多元化防火灭火工作。四是开展“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
  方案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制订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确保落实。同时,加强对乡镇消防工作的领导、督查和考核,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统筹。二是加强协同配合。规划、城乡建设、教育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监管,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三是加强经费保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1〕330号)和渝府发〔2012〕52号文件的要求,把乡镇和村(居)委会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四是加强督导问责。县政府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等专项内容,对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并明确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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