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市遭遇31年最大洪峰后,总队迅速启动应急宣传机制,成立总队、支队(大队)、中队三级应急宣传组织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消防部队做好抢险救援的信息通报、随警出动、现场报道、新闻审核、资料传输等工作,切实做到第一时间采访、第一时间联系媒体、第一时间传输素材、第一时间宣传报道,总队派出多个报道组赶赴江津、巴南等一线采访,同时,积极协调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等中央媒体对消防官兵抗洪事迹进行采访报道。据统计,7月1日至7月25日,全市共在中央级媒体刊播抗洪宣传报道稿件51篇(条)。其中,中央级电视播发新闻15条,广播新闻4条,报刊刊登稿件32篇。省级媒体刊播宣传报道稿件287篇(条)。其中,省级电视播发新闻43条,广播播发新闻19条,报刊刊登稿件22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