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切实提高永川区社会单位抵御火灾风险、履行赔偿责任的能力,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众的安全利益,彻底改变以往火灾发生后,“群众舍命伤财,老板赚钱、政府善后”的恶性循环局面,2012年,永川区消防支队积极在全区范围内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取得实质性成效。特别是近日,《永川区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大型群众性商业活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办法(试行)》经区政府同意,已下发全区并施行,这标志着永川区社会化消防工作又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今年以来,永川区消防支队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等当地保险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大力宣传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必要性,提高各单位业主和群众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认识。同时保险部门主动上门,为参保对象热情服务,为投保提供方便。目前,全区90%以上的区级消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参加了公众责任保险,各类新近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易燃易爆场所、大型群众性商业活动的举办均能按照相关要求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为了保证消防保险互动这一机制积极、稳妥的实施,永川消防支队与保险公司进一步深化了推广机制,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制定了具体的保险费标准、防灾防损检查制度和理赔方案。根据永川区经济发展水平,针对不同规模、种类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实际情况,分三大类十二小类场所、五种规模制定了相应的资费标准。建立了公安消防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文化执法部门及治安管理部门的工作交流制度。二是依托当地新闻媒体、消防宣传教育基地,深入宣传火灾公众责任险的重要意义。支队在《永川日报》及《永川网》上专门刊登了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内容,并印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知识简介发放到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同时,要求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主动开展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保险意识,调动投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是定期召开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广会。为了加大全社会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认知程度,培育社会各界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保险,自2009年以来,支队坚持每半年组织一次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广会,有效增强了各单位对火灾的防范意识,提高了社会认知面和接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