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2〕52号)精神,近日,经大渡口区政府研究决定,正式颁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意见》(大渡口府发〔2012〕4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区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谋划与部署。
《意见》提出了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区有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城乡基础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水平达到渝西领先、重庆一流,全区抗御火灾事故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十二五期间全区消防工作主要目标。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要优化公共消防安全布局、完善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到2015年所有社区基本达到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标准,统筹城镇消防工作发展。
二、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从严把消防安全源头监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城镇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实施区、镇(街道)二级评估标准,坚持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主体,企业专职消防队、村社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方向,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服务能力。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专业人才建设,进一步提升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五、加强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公安消防部队专业化建设,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按照国家标准,及时更新公安消防部队超期服役执勤车辆和装备,全面提升处置灾害事故水平。
六、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范畴,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消防工作和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发展,将消防业务经费和公共消防设施维护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进一步推动消防事业全面发展。
七、严格考核和落实奖惩。“十二五”末,区政府将对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导致火灾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