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江津区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从根本上提升全区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深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江津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对全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意见》指出,一要深化基层组织机构改革,创立消防组织机构新模式。全区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按照“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模式,切实筑牢“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一是完善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机构设置,建立镇(街)“大网格”。二是建立村(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建立村(社区)“中网格”。三是以街区、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村民小组为单元,建立“小网格”。二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火灾扑救新格局。“十二五”期间,中心镇要按照新的标准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三要建立健全保障体制,确保消防基层基础工作顺利推进。
《意见》强调,区政府将严格考核,对镇(街)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内容,凡工作不落实、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不应评为“先进单位”、“平安镇街”。对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给予“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