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消防对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进行“地毯式”检查
连日来,辽宁铁岭消防对辖区内60多家单位内部装修工程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检查过程中对于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达不到相关要求的,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从源头入手,彻底消除隐患。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围剿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隐患的高压态势。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的重点是:是否通过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检查人员边排查边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了法律文书责令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罚。
为全面、深入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并取得实效,铁岭支队成立了以副支队长李佩虎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组织防火处建审科人员专门召开了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火灾隐患专项治理部署会议,明确了治理工作目标和重点,并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必须严格建筑内装修消防审核验收,切实把好源头管理关。
为确保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杜绝因装修留下先天不足,避免为以后埋下火灾隐患,依法报审的装修工程,应当依据国家《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既要考虑单位装修设计的造型美观、方便实用,更要注重装修建筑的消防安全;加强对装修工程施工的跟踪监督,有效避免装修单位为降低装修成本擅自改变消防设计、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擅自改变装修材料类别等级等行为发生。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员的作用,加大辖区内消防巡查力度,实行错时制检查、夜查,坚决避免漏审失控的现象发生。同时,对经审核的装修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消防验收,坚决杜绝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内装修工程投入使用。
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可燃材料装修,尽量减少建筑的火灾荷载。
建筑装修材料应尽量使用不燃性材料或难燃性材料。如果因装修装饰确实需要选用可燃材料的,例如地毯、窗帘等应符合《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在安全疏散通道和避难部位,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果大面积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的,依据相关规定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要督促装修单位相关装修材料的送检工作,对检测不合格的装修材料禁止装修。
必须科学合理安装电气线路和设备,减少潜在的火灾隐患。
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不当,是潜在的火灾隐患,使用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因此,首要要督促装修单位对较大的装修工程项目通过供电部门的合理设计、施工的跟踪监督以及竣工验收,做到科学布置、合理安装、安全地投入使用。对较小的装修工程的电气安装,装修单位必须安排有资格证明的正式电工负责,邀请供电部门加以检查指导。电气安装一要合理选用进线规格,防止线路超负荷。然后要规范布置线路走向,禁止乱拉、乱接,防止电线短路。其次要注重电气设备和线路施工质量,防止接头松动导致接触电阻过大。
必须强化内装修施工中的消防监督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要加强对装修单位施工现场的监督,并督促装修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装修施工现场使用煤炉、液化气灶生火做饭;设立吸烟室,控制随便吸烟,禁止乱扔烟头和火柴梗;施工现场动用明火须经审批,严禁违章焊接。强化装修现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电气设备;严禁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等。装修需用的油漆以及调漆用的危险物品,要存放在安全地点;使用时用多少领多少,用不完的及时退回;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和使用场所要达到防火防爆安全要求。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应对突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