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解决”——丹东支队再度设置“高压线”坚决从严执行总队十条“铁规”
为坚决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冲刺阶段国庆安保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和部队内部“双稳定”,丹东支队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在紧紧围绕总队十条“铁规”的基础上,再度设置“五条高压线”,坚决从严执行上级“铁规”。
一是本着“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解决”的原则,经查实凡存在违反《十条“铁规”》其中一项,情节较重、尚未造成影响的,相关大队、中队主官和机关、基层科长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直接责任官兵予以纪律处分和调离工作岗位;造成影响的,相关大队、中队主官和机关、基层科长予以免职或报请免职,并作出退出现役处理,直接责任官兵予以纪律处分和退出现役处理。
二是基层单位存在违反《十条“铁规”》问题的,从重追究包片督导党委成员和督导小组成员的失察、失职之责。
三是支队各级领导发现存在违反《十条“铁规”》等较为严重问题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支队党委研究处理,对瞒报、迟报、漏报的,依据《十条“铁规”》第10项之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失察、失职之责。
四是支队各督导组在历次检查时,必须抽考90%以上基层官兵对位掌握总队《十条“铁规”》、支队《从严执行十条“铁规”的决定》和省公安厅“9.21”、“9.25”、总队“9.26”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支队将组织机关官兵进行考试,对不能熟练掌握相关内容的,依据《丹东市消防支队指导督察工作(暂行)实施细则》和《丹东市消防支队士兵目标考评细则》给予处罚。
五是支队各督导组和相关部门要高度负责,加大检查督察频次和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十条“铁规”》规定内容,从严从细督促落实,务必实现国庆安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确保万无一失”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