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营造“五一”节期间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总队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火灾形势,切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化“清剿火患”战役经验做法,狠抓火灾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反弹。
立即组织“网格化”排查,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平稳。要深入开展“守卫云岭”系列专项行动,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较大火灾隐患,及时报请当地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实施综合治理,全力抓好“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回头看”活动,深入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逐个地区、逐个场所、逐个单位开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坚决督促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巩固前期排查整治效果。要推动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推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内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演练,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拓宽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作用,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加强对“九小场所”及居民住宅的监督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亡人火灾。要指导和督促乡镇政府、各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明确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责任,加强用火用电、可燃易燃物品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管理,强化防火巡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强化宣传教育,全力提升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宣贯,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挂图、消防站开放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消防宣传;要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居民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大力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发动志愿者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深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防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进一步提高单位和人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和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发生。
强化执勤备战,全力提高灭火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各地要针对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立足“灭大火、打恶仗”,从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全面落实执勤战备条令,切实做好各项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要深入居民社区开展“六熟悉”工作,全面摸清建筑概况、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基本情况,逐一制定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一开展实战实装实兵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出警、及时处置;要深化训练改革,从严从难从实战出发,组织特勤队伍、专业队伍和攻坚组人员集中开展训练,发挥好“拳头”和“尖刀”作用,提高其攻坚能力,全面提高部队整体作战水平。尤其是在特殊灾害处置、重大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中,要建立和落实分级响应机制,强化灭火救援力量编成,实行全勤指挥部遂行作战,实施科学指挥,掌握处置火灾的主动权。要加强战勤保障,及时调整警力充实灭火救援一线,严格控制非警务活动,切实加强值班备勤、接警出动、力量调度等工作,特别是对于有人员被困的火灾事故,要加强第一出动,充分发挥灭火救援攻坚组的“尖刀”作用,强化内攻近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在灭火救援行动中,要严格落实官兵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官兵伤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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