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辽宁省广泛开展“110爱民实践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1月10日上午9时,葫芦岛市公安局在市百货大楼商场门前举行了声势浩大的“110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葫芦岛消防支队宣传形式新颖,内容充实,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关注,成为了“110宣传日”活动的主角。
消防广播频频响起。活动现场,支队消防宣传车停靠在路边,循环播放着消防常识广播。广播的内容包含了消防常识、新消防法和公安厅《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告》等,提醒过往群众注意消防安全,营造了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12块展板抢人眼球。活动现场,支队将12块消防宣传展板设立在宣传车前面,宣传展板设计新颖、图文并茂,主要反映了如何报火警、家庭防火、初起火灾处置方法等内容,吸引了众多过往群众的驻足观看,在群众驻足观看的过程中,消防官兵还就展板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橙黄色”送消防知识。活动现场,身穿橙色抢险救援服的消防官兵向过往群众发放消防宣传单,为群众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知识,成为活动现场一道亮丽的风景。同时,为使更多群众关注消防、了解消防,消防官兵走进百货大楼和宏运商厦内为购物中的群众发放消防宣传单。
据统计,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播放消防常识广播50余次,发放消防宣传单1000余份。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活动受到群众的欢迎,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的自防自救能力,同时也提升了消防官兵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达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