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04版人物故事栏目刊发题为《王何海:用辛勤工作述说人生历程》的稿件,对临沧临翔消防大队副大队长王何海同志十八大安保先进事迹践行了报道。现将原文摘录如下:
王何海:用辛勤工作述说人生历程
作为儿子,他没能抽出时间照顾年迈的父母;作为丈夫,他没能带给远在异地的妻子足够的关怀;作为父亲,他是个陌生的爸爸。因为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中,他就是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王何海。
清剿火患的“铁面孔”
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打响以来,王何海与大队全体防火监督干部放弃周末和节假日休息,全力排查火灾隐患,走街串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消防通道是发生火灾时供消防车辆通行和疏散人群的交通要道,发生火灾时消防车通道被堵塞,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你能承担得了吗?”这是王何海对一起堵塞消防车通道拒不整改的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时,对单位负责人说的话。不久前,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临沧时代商都小区在小区通道上浇筑了三个水泥墩,堵塞了消防车通道,而旁边还有一所幼儿园,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后果不堪设想。
王何海立即率大队防火监督员前往核查,经检查小区确实存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王何海立即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下发了 《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限期拆除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水泥墩。两天后,他再次带领防火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物业公司并未对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水泥墩进行拆除。依据消防法,对堵塞消防车通道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实施强制执行。面对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百般求情,王何海坚持秉公办理,向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讲清法律依据,组织人员使用铁锤、铁铲及破拆工具对小区通道上设置的水泥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并在小区张贴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女儿眼中的“陌生人”
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打响以来,王何海一直没有时间看望妻子和女儿、陪伴已经年迈的老人。因长时间不回家,照顾老人和孩子的责任全都落在了妻子肩上。孩子上幼儿园他不能接送,孩子患感冒了他不能在医院陪孩子打针输液。最让他感到难过的是孩子的提问,因为长期不见面,幼小的孩子对父亲没有什么印象,有时孩子问:“妈妈,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来接,我的爸爸不来接我?我是不是没有爸爸?”面对孩子的疑问,他心里充满了对家人和孩子太多的愧疚。然而,面对繁重的消防安保工作,他只能把对家人和孩子那份愧疚压在心底,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去。
王何海舍小家为大家,用辛勤工作述说着一名消防军人的人生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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