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巡特警队员预防、发现和处置火灾能力,保障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抚顺市公安局下发通知,要求巡特警支队为巡逻车和运兵车配备干粉灭火器,并要求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确保使用有效期内的产品,对有安全隐患的、逾期失效的、使用过的要按标准及时更换、补充。
抚顺市积极行动,将巡防系统纳入到消防安全工作中来,并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巡防系统火灾处置工作能力的通知》,要求各级巡警部门要切实认清当前工作形势,把控制群死群伤火灾作为最重要的工作目标要求,随时接受市局警力调遣,第一时间参与现场处置工作。在工作中,巡逻警力要充分利用贴近社会、贴近群众百姓的优势,向广大人民群众面对面地宣传防火知识,要有侧重地将巡逻车、巡逻警力部署在极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地区,密切关注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贮存、经营场所,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建筑等,主动作为,及时发现火灾、参与现场处置、救援工作。
巡防系统也主动邀请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培训,全面掌握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处置初期火情、火灾事故现场如何警戒、消防基本常识等内容,切实提高巡特警队员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严格按照消防程序要求,执行各项灭火救援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级巡防部门站在服务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发挥巡特警自身的优势,将自己的工作职能向外延伸,除了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治安犯罪外,在巡逻工作中增添了对初期火情进行及时处置和先期救援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