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派出所主管所长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共261人集中参加消防监督业务知识考试,进一步检验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培训成果。
此次集中考试由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统一领导,根据派出所消防监督考核细则规定,抽调社区警务、督察和消防支队共15名民警分赴5个考场进行监考,各分县局消防办和消防大队组织人员在本地考场进行监考。本次考试应参考人员为277人,因执行集体公务和进督培训等未参考人员为16人,参考率为93.1%。
下一步,葫芦岛市公安局将对本次考试成绩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未参加考试的人员和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进行补考。对考核结果中人均成绩前3名的派出所,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一次性加5分、4分、3分。对平均成绩低于60分的派出所和县(市)区局,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所长、副所长和民警,予以临时停止职务和待岗,并组织复训补考,补考不合格的所长、副所长建议分(县)局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