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全区消防工作会议在南宁举行,通报了2009年和2010年的消防工作情况。
当天,自治区政府、公安厅、民政厅和各地级市政府等100多名相关负责人与会。会议通报了两年的消防工作情况以及不足。随后,自治区政府有关领导与南宁、桂林等政府相关负责人签订2011年至2013年消防工作的目标责任书。
据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两年,全区共发生火灾2390起,死亡69人,受伤33人,直接财产损失9860万元。与前两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5.5%,死亡人数下降11.5%,受伤人数下降52.2%,直接财产损失上升34.6%,连续11年无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在这两年,全区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4万次,抢救人员5591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近12.1亿元。
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消防部门积极开展防火工作。据介绍,2009年至2010年,全区组织开展12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以及3次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社会单位11万多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12万多处,其中自治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9家,已督促整改28家。实施消防行政处罚2400多起,责令1000多家单位和场所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行政拘留278人,查扣假冒伪劣消防产品1880个(件)。
为支持消防工作,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据统计,两年时间,全区新增公共消火栓2096具,总数达到19124具。新购执勤消防车97辆、微型消防车43辆、消防摩托车188辆,共购买消防装备、器材等3.7万套(件)。两年消防经费共投入6.4亿元,比前两年增长了78%,这推动了全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跨越性发展。(记者苑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