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总队在省公安厅近日召开全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宣布,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禁止使用任何烟花爆竹。目前,全省已有45人因存在消防隐患不改等原因被依法行政拘留。
张高潮总队长指出,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对公安消防部门作出“三停处罚”后又擅自使用、营业的;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对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对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目前,全省已行政拘留45人,其中大连一次性行政拘留5人。
辽宁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周左盾重申,“此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之广、处罚力度之严,都是前所未有的。只要存在消防隐患问题,不管你是多有名的企业,一样必须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