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陕西省“十二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全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高度重视,科学统筹,明确措施,夯实责任,扎实做好《规划》宣贯工作。
一、抓领导强认识。“十二五”时期是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切实加强对《规划》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消防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由当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的《规划》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辖区消防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对策和改进措施,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抓的《规划》宣贯工作生动局面。
二、抓宣传营氛围。《规划》涵盖了“十二五”时期社会消防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紧密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实效,以社会单位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请示汇报,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最大限度地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最大可能地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有力、有序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任务。同时,总队在《陕西消防信息网》和门户网站开辟《规划》宣贯专栏,定期不定期刊发各地开展《规划》宣贯工作的信息和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各地进一步强化社会面上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广泛宣传《规划》颁布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和推进《规划》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多渠道、全方位为推动《规划》宣贯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抓奖惩促落实。《规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消防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紧紧围绕《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紧密结合当地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际,提请政府加快《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辖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内容,严格组织评估和审核把关,编制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划》,确保当地“十二五”时期社会消防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并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十二五”时期社会消防事业发展的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和推进时限要求,确保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到岗到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分抓项目、分片蹲点、分期施建、分定责任等工作制度,采取排名通报、定期督察、总结考评、奖优罚劣等推进措施,确保《规划》执行严格、落实到位。总队把《规划》宣贯情况纳入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之中,每年底组织对各地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对于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