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化宫一次性投入110余万元
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为进一步落实省厅“12.22”会议精神,依法监督整改火灾隐患,建设平安沈阳,保障消防安全,沈阳支队和平大队严格执行“六个一律”,抓住重点,攻克难点,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督促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取得了显著成绩。
沈阳市文化宫位于和平区民主路72号,大楼占地面积1702平方米,建筑面积9610平方米,始建于上世纪30年代末期。几十年来,在发展工运事业,开展职工文化活动等方面,沈阳市文化宫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首批荣获了全国总工会命名的“全国文明示范文化宫”的称号。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多种原因,该建筑存在未设置封闭楼梯间、疏散宽度不足、疏散楼梯不畅通、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火灾隐患,一直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合格。
随着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为了督促该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和平大队监督人员多次上门,设身处地为单位着想,积极帮助单位出主意、想办法,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力争让单位花最少的钱,整改最大的火灾隐患。在和平大队积极的带动下,沈阳市总工会党组,克服各种困难,一次性投入消防整改专项资金110余万元,对文化宫大楼进行了整体改造,使存在的火灾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
目前,该单位火灾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完毕,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