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委书记孙远良、市长唐志国高度关注消防安保专项行动
连日来,辽阳市委书记孙远良和市长唐志国先后在消防支队转送的《全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攻坚阶段)专报》上的重要批示,要求全市各级认真抓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充分体现了辽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消防安保专项行动的高度关注。
2月16日,辽阳市市长唐志国批示:请消防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强力开展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着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2月17日,辽阳市委书记孙远良批示:我市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已经取得明显成绩,但隐患还仍然不少。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彻底消除隐患。特别是各县(市)区委、政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
孙远良书记和唐志国市长的重要批示,对辽阳市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也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力维护辽阳市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提出了殷切希望和要求。2008年10月4日以来,辽阳市成立了以王树卿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了消防、治安、内保、保安等警种共同参与、声势浩大的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消防干警紧密配合、联动作战,以“服务社会、消除隐患、保卫平安”为工作准则,本着切实重罚一批、关停一批、拘留一批、曝光一批的态度,以“白加黑”、“五加二”等非比寻常的决心和措施,严格贯彻国务院五个一律、公安部六个一律要求,消除了一大批多年积存的火灾隐患,实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公安机关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态势前所未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度前所未有、消防行政处罚的力度前所未有、消防宣传教育的广度前所未有、督导检查的受关注度前所未有的“六大成效”。截至2009年2月17日,全市共检查社会单位23131个;责令改正火灾隐患17458项;改正完毕火灾隐患17274项;下发法律文书6413份;罚款31.29万元;责令“三停”454家;行政拘留417人;刑拘或逮捕2 人;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家;依法取缔、查封单位624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辽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孙远良书记、唐志国市长对消防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委、政府采取“四个进一步”措施,全力以赴,狠抓落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推进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监管责任和各级公安机关的消防监督责任都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落实“实名制”的监督责任。按照国务院“五个一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规定的要求,加大消防行政处罚力度,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投入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在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全国“两会”期间,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重点对供电、供水、供油、供气和广播、电视、金融、交通、通讯枢纽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深刻汲取福建“拉丁酒吧”、湖北“汉正街”和北京“央视大楼”等火灾事故教训,继续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高层建筑、在建工地等开展深入细致的消防监督检查,对重点部位制定并落实死看死守制度,加大防火巡查密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进一步抓好部门联动。公安、安监、工商、建设、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形成工作“一盘棋”。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消防检查行动,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警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排查责任、督促整改责任和监督执法责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害。
四是要进一步营造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良好氛围。要以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切实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好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