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陕西消防总队参与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气溶胶灭火系统》(GA499.1-2010),近日通过审定,正式颁布实施。
作为哈龙替代产品的气溶胶灭火系统近年来得到了广泛应用,同时也促进了相关技术规范如GB 50370-200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和GB 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制修订。防火部卞建峰副部长代表总队参加编制工作。总队充分利用陕西省的生产优势,根据该产品的特点,广泛征求生产单位、设计单位、使用单位的意见后,汇总上报标准委员会。标准委员会此次对S和K型气溶胶灭火剂进行了重新的界定,在产品分类上增加了非限温型灭火装置,对气溶胶灭火剂发生剂最大充装质量进行了限制,对气溶胶灭火剂发生剂和热气溶胶灭火剂的技术要求进行调整。此标准的颁布实施必将为气溶胶灭火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