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3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涧作了关于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了修订草案在第一次审议之后进行修改的过程,并对修改的主要内容及依据进行了重点说明。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省政府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后,省人大内司委征求了各市、州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赴北京、上海、成都、达州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对修订草案进行逐条审议和修改,形成了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进一步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重点针对施工现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等突出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
3月2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分三组对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讨论,委员充分肯定了《四川省消防条例》的修订起草工作,一致认为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修订草案的体系更加完整、内容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目前的二次审议稿已经较为成熟,建议尽早提交常委会表决通过。同时,委员们还就政府职责、居民住宅防火等个别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修订草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委员提出的意见对个别条款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于5月提交常委会审议后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