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辽宁省辽阳市政府印发了《乡镇(街)开展现代化农业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该《办法》首次将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纳入政府考核评比当中,并按照“十有标准”确立了10分的考核分值。将火灾“零”事故作为先进乡镇评比的先决条件,通过政策激励机制积极构筑农村防火工作网络。
2月1日,辽阳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印发了《乡镇(街)开展现代化农业建设考核评比办法》,将是否有消防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考评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消防经费保障;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队伍和适应农村的简易消防车辆及器材;有固定消防宣传广播和消防宣传标语等农村消防工作“十有标准”作为10分的考核分值,全面强化农村消防工作的工作力度。此外,市政府要求规划、建委、农委、消防等部门在抓农村消防工作方面要紧密配合、联动作战,形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定期深入村屯调研、定期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
市委、市政府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全市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以农村火灾频发的灯塔市和辽阳县等东部山区为重点,采取建立“十户联防”自救组织、建立“十不”村规民约、大风天“4050”人员巡逻防控等有效措施,全面遏制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市各县(市)区、乡(镇)和90%以上的村民委员会均成立了农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建了义务消防队伍,培养树立了辽阳县刘二堡镇前杜村、河北村和灯塔市佟二堡镇亮子口村等一批消防工作先进典型村镇,打下了良好的农村火灾防控基础,此次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先进乡镇竞赛评比将加速推进全市农村消防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