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6日下午,眉山市政府召开第166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全票通过了《眉山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眉山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是按照部局、总队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眉山消防事业发展现状而制定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按照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期间,眉山全市公共消防设施按规划时间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按年度考评;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等达到应建数100%;农村基础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加强、机制健全,装备科技含量高,满足应急救援需要;消防法规,火灾预防、扑救,火场逃生知识普及面扩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19,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市长李静高度评价了《眉山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她指出,“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是一部非常详细、完整、创新、超前的规划,它全面地总结了全市“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情况,并立足眉山实际,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总体要求,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就保障措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市消防支队要按照会议精神,抓好《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落实,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眉山消防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