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19日,省政府召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新修订的《四川省消防条例》、《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宣传贯彻工作和全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张作哈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24个成员单位及民航、铁路、电力、石油、石化等部门和驻川中央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消防总队、支队、大队干部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晋川主持。
会上,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瑜田、省委宣传部党委书记唐雄兴分别对新修订的《四川省消防条例》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进行了宣讲,并就下步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公安厅副厅长岳德松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火灾形势,分析研判了全省火灾隐患现状,并就全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整治力度,营造社会氛围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
张副省长指出,当前四川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灾害事故和社会矛盾多发的特殊历史时期,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广泛使用,传统和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相互交织,火灾隐患大量滋生,难以预见的火灾风险巨大,火灾防控压力前所未有。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省火灾起数、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等3项重要指标较大幅度攀升,火灾已呈高发多发态势,总体形势已从平稳趋于严峻。
张副省长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把火灾多发高发的势头压下去。一要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工程领域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加强对建设工程工地和建筑材料的消防安全管理;二要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两类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危场所”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同时切实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管;三要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群众主动、社会综合治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和行业系统网格化排查机制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整治和消防执法力度,对消防违法行为给予有力震慑;四要推进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会,建立和完善消防管理组织网络,把农村场镇、新农村聚居区、村落大院纳入监管视线,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城乡消防安全管理一体化;五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经常性和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同时着力建立健全消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制度;六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乡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同步进行,加快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大力提升消防装备的科技含量和处置效能;七要做强消防保卫力量。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深入打造好“现代化天府消防铁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大提高对消防队伍的在经费、装备、营房等方面的保障。
张副省长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宣贯《四川省消防条例》为主线,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开创全省消防工作崭新局面。一是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任期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评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充分发挥好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二是加强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抓好本单位消防工作和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三是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建立消防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度,及时考核、及时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消防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导致本地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